证券日报网讯 2月6日,万丰股份发布公告称,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2月4日、2026年2月5日、2026年2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%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的有关规定,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。经公司自查,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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